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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4日    

  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学院2023年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和相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方便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终各项财务事务,切实完成好学院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期间报销工作安排

  1.日常报销工作安排

  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21日为学院财务决算期,在此期间财务处停止对外报销。

  2023年12月18日-31日,除核销借款、经费结算、科研结题等事项外,财务处不予办理其他事项。

  2024年1月1日-1月18日关闭网上报销系统,1月19日恢复开放线上报销系统,1月22日财务处恢复线下报销业务。

  2.2023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

  2023年度报销票据应于2024年3月31日以前报账,逾期不予报销。

二、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银行汇款失败的业务

  各项经费中已报账但汇款失败的报销款、劳务费、讲课费,请经办人在接到财务通知后于12月22日前向财务处提供正确信息,以确保当年支付成功。

三、核销借款、票据工作要求

  1.已借款未核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12月18日前到财务处核销借款。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人需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已领取支票未报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12月18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各发票领用部门于12月18日前完成领用发票的交款、交票及核销工作,并停止开具2023年发票,各部门各种收入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上缴。

  4.提前开票的部门和个人,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应于12月22日前将款项汇入学院账户并尽快办理入账手续,款项不能到账的,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四、学院内部结算工作要求

  1.各部门内部结转的业务,于2023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12月30日后财务处将不再办理内部结算业务。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教育管理杂志社、各培训部门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部门所有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并与财务处进行部门账、项目账、往来账等账务核对工作。

  3.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培训部门在2023年12月22日前安排库存材料的盘点工作,并完成与财务处材料账的核对工作,盘点时需通知财务处工作人员监盘。

  

  附件:2023年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日历

  

  财  务  处       

  2023年12月4日      

2023年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日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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