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2025年度院内立项课题”及院内延期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2025年06月23日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课题管理工作,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23﹞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学院科研规划,现启动“2024-2025年度院内立项课题”及院内延期课题结题鉴定。
一、基本要求
1.请各课题负责人切实重视课题的结题工作,组织本课题组成员认真梳理研究活动,凝练课题主要成果,提交书面材料。
2.院内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相关研究论文、调研咨询报告或学术著作等。
3.内容与研究主题相关,真实无误,勿虚报。
二、申报程序及鉴定方式
本次申报分三种形式,分别是达到要求正常结项、申请免于鉴定及申请延期结项。
1.请申请结项的各课题负责人根据文件精神,在内网办事大厅科研系统中认真填写《院内课题结题鉴定表》,申请免于鉴定的填写《院内课题免于鉴定申请表》(附1)。
2.课题鉴定材料包括结项鉴定表和研究成果。请将以上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4份)及成果原件交李兆静处。一律A4双面印制。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6:30。
4.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5.需做延期结项等重要变更的,请在2025年7月4日前填写《院内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2)并提交科研处李兆静。同时,将电子版发keyan@naea.edu.cn.
联系人:李兆静3303
附:
科研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