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和“青年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4日
院内各青年:
为表彰在推动学院发展中作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集中展示学院青年干部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进一步促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推进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字﹝2022﹞22号)文件相关规定,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和“青年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共青团员”2名,“优秀共青团干”2名,“青年之星”10名,每人奖励税前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热爱干部教师教育培训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党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学院党委有关工作要求。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重自爱,诚实守信,言行雅正,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3.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有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爱岗敬业、踏实努力,勇挑重担、敢于创新,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4.申报者需为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年,参评时在职在岗。
5.申报“优秀共青团员”还需满足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7年5月4日以后出生,含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还需在团内担任职务,热爱共青团工作,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本职岗位和共青团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乐于奉献,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申报“青年之星”还需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条件。
三、评选办法
1.评选主要流程包括: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团委审核申报资格、评选小组评选、党委会审议、公示获奖名单。
2.评选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党群工作的院领导和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团委委员代表1名组成。参评者不纳入评选小组。
四、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
申报者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12:00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党政办公室420办公室(联系人:唐子晨;电话:345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tang@nae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共青团干”申报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青年之星”申报表》,可在学院内网自行下载。
(2)主要事迹相关材料。申报的主要事迹时间跨度自2023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之前之后的事迹无须申报。主要事迹申报材料要言简意赅,围绕本岗位职责,有事实支撑,实事求是,避免“假、大、空”。
特此通知。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共青团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