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评选办法
院字〔2021〕6号
2023年11月23日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研究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牢“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大局、人才强院”的办学理念,着力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和有影响力的培训专项工作,突出专业性和引领性的培训设计理念,根据关心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社会人士的资助及使用意愿,学院开展“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评选工作。为保证奖教金合理使用和评选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奖励作用和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用于表彰具有较强创新性、专业性精品培训项目以及创新培训环节。
评选范围为当年学院举办或承办的培训项目,设三类奖项:(1)优秀项目设计奖;(2)优秀项目执行奖;(3)培训环节创新奖。
奖励对象为设计、执行或改进的团队和个人。
二、评选标准
1.优秀项目设计奖是指对学院培训项目提出优秀的创新设计方案。整体方案应该有清晰的设计思路说明,设计背景应紧贴教育部中心工作和教育战线工作需要,服务国家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体现最新的组织要求和培训需求,应该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对应的培训方案,以及方案实施说明。项目评估结果突出。其中,特别鼓励新开发的培训项目申报,应突出体现落实最新的教育部中心工作和教育战线工作精神,满足委托单位的培训最新需要,项目评估结果突出,将予以倾斜鼓励。
2.优秀项目执行奖是指项目执行团队在圆满完成项目的教学计划基础上,还对整个培训教学计划进行创新“再设计”,具体表现为在项目教学计划预留出的自主教学设计空间内,紧扣相关培训单元的主题要求,与整体教学计划逻辑呼应,“再设计”的教学活动,需突出学院专业引领作用和学员学习主体地位,突出团队合作(3人以上),项目评估和“再设计”教学活动环节的评估结果突出。
3.培训环节创新奖是指对培训局部环节,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管理流程、培训考核评估,以及项目宣传等环节,进行创新改进,对实际实施的培训项目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化、效益提升、影响力扩大或其他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学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并邀请部分兄弟干部培训机构有关专家参与。评审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2.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与学院年度“优秀教学奖”同步组织评选。
3.每年年终,优秀项目设计奖和优秀项目执行奖由参评团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培训环节改进奖由改进者个人或团队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团队所属部门审核后推荐给教务部。
4.教务部汇总材料后提交学院评审专家组评议。
5.评审专家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6.获奖项目名单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四、奖励办法
1.“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经费由学院财务处负责管理,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教务部负责评审的事务性工作,人事处负责统筹。
2.“利华年度培训创新奖”每年总经费10万元,“优秀项目设计奖”和“优秀项目执行奖”设8项,每项奖金1万元;“培训环节创新奖”份额2万,设10项,每项奖金2千元。如果遇到奖项数与奖金不匹配情况,由专家组提出建议,提交党委会审议。
3.团队内部具体奖金金额由各团队负责人分配。
五、附则
本办法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务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利华年度培训项目奖”申请表(优秀项目设计奖和优秀项目执行奖使用).docx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利华年度培训环节奖”申请表(培训环节创新奖使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