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

所在位置:首页 > 科研动态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2025年07月18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精神,增进学院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启动2025年度学院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25年度学院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由学院党委全面统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瞄准国家教育改革的政策动态,布局学院教学培训和科研重点,围绕教育管理、教育政策及干部教育开展研究,推动科研与咨询紧密结合,促进科研与培训深度融合,打造学院特色科研成果。

  二、立项类别、数量与资助额度

  12025-2026年度重点课题约4项,每项资助5万元;

  22025-2026年度一般课题约5项,每项资助3万元;

  32025-2026年度青年课题约4项,每项资助2万元;

  4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共计18项,其中全额资助(3万元)2022-2024年度入职未取得学院课题的博士13项,追加半额资助(1.5万元)2022-2024年度入职已取得学院课题的博士5项。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1申报的课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紧密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干部教师教育培训的重大理论、实践与政策前沿问题开展究。基础理论研究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追踪理论前沿,推进理论创新。应用研究力求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促进政策、制度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提升,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2课题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确保按时优质完成相关研究任务;课题研究务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完善的研究设计科学的研究方法明确的预期成果。

  3课题申请者可申报主持一项课题和参与申报一项课题;每位教师最多可以参与申报项课题。在研院内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青年课题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申报院内课题与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教师在科研系统内填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课题申请书》及《活页》。以上《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14份,A4双面印制,科研处初审后报科研处李兆静

  6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82716:30

  四、课题选题与评审

  1重点课题选题研究方向为:

  1)高校思政课教师实践研修成效研究;

  2)教育强国视域下教育局长领导力提升研究;

  3)教育强国战略下高校干部领导力提升研究;

  4)区域教师培训体系的建构与优化研究;

  5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与实践研究;

  6数字化赋能干部教育培训研究;

  7其他。

  重点课题围绕学院主责主业设置上述研究方向,鼓励部门组织团队申报并统筹推荐课题主持人。

  2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可自由选题。

  以上所有课题均组织院内外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五、课题管理

  1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科研管理规定,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院内课题与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重点支持研究团队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2开题管理。立项课题须在3个月内开题,逾期者取消课题资格。开题会由课题主持人自主安排,开题后一周内向科研处提交开题报告书。鉴定结题会由科研处统一协调、组织。

  3经费管理。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年度课题立项后拨付70%;结项时根据课题完成时间、结题报告质量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类划拨剩余经费。其中,优秀和合格项目足额拨付剩余经费,不合格项目不予拨付剩余经费。学院优秀项目进行奖励,金额为该项目经费的20%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后全额资助,不做评优奖励。

  六、结项鉴定

  1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与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须完成以下任一项成果,重点课题须完成以下任二项成果可申请鉴定

  1出版著作,未正式出版的需提供出版合同;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未正式发表需提供用稿通知;

  3)主体成果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4)提交一篇通过学院审核并报送上级机关的调研咨询报告

  5)开发一门课程并通过学院试讲;

  6主体成果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或一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

  7)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等国家级报纸上发表2000字以上的研究性文章;

  与研究主题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课题成果第一作者须为课题组成员。鼓励研究成果标注院内课题资助。

  2课题完成以上三项成果可申请免于鉴定,其中一项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课题负责人。

  3课题鉴定材料包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内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和研究成果。

  4课题鉴定标准包括相关性、学术性、应用性、创新性等。

  5课题名称、主持人等原则上须与课题申请书一致,若发生变化,须在结项前3个月提交变更申请。

  6逾期未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鉴定不合格可再次申请鉴定。延期或再次鉴定的课题仍未通过专家评审,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后续两届院级科研课题申请,后续课题经费不予拨付。

  联系人:李兆静3303

  科研处

  2025718

欢迎,$currentLoginUser.name

教职工号:$currentLoginUser.login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