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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代表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各分工会: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暨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自2014年7月2日任期以来,已经届满。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经报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批准,拟进行换届工作。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暨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现就推选两会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凡学院拥有工会会员资格的教职工,均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代表分配名额

  学院两会代表按教学研究、培训组织管理、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保障等五个界别直接选举产生。学院领导分别对口联系相关界别,在所属界别参与选举。

  学院两会代表人数确定为100人,具体分配如下:

  1、教学研究:代表人数20人,联系院领导:于京天

  2、培训组织管理:代表人数17人,联系院领导:侯慧君

  3、行政管理:代表人数15人,联系院领导:韩旭

  4、教学辅助:代表12人,联系院领导:朱保江

  5、后勤保障:代表36人,联系院领导:王治军

  三、代表条件

  1、有工会会员关系的学院在职教职工。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严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干部培训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有一定的议事和履职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关心学院事业发展,热心工会事务,乐于服务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四、推选办法

  1、以界别(分工会)为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由教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本界别(分工会)代表人选。

  2、出席会议的会员人数超过本界别应到会人数的4/5推选有效。外地学习、出差等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3、各分工会主席负责主持本届别(分工会)推选工作。推选工作应设立1名监票人与2名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在推选结果上签字。

  4、推选代表要兼顾界别内各部门,适当兼顾妇女代表、青年代表、一线员工代表比例。

  5、学院领导参与联系界别(分工会)的推选,计入界别(分工会)名额。

  6、依据各界别(分工会)推选情况,由学院两会换届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代表名单。

  新当选的两会代表,将参与新一届两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及推选,并参加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两会委员。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12月12日前完成本界别(分工会)两会代表推选工作,并将代表名单报送学院两会换届领导小组。

  联系人:郭丽娟,电话6426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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