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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海外培训学员守则

院字〔2021〕13号

2023年11月24日    

  为加强学员管理,促进学风建设,保障学员在海外培训期间政治、学习、生活秩序与人身、财产安全,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特制订本守则。

  第一条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我国以及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令和外事礼仪与纪律,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

  第三条 在国际交往中,要严守国家和单位的安全保密纪律;言行要文明、礼貌、有分寸,要尊重所在国风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德,不做任何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第四条 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明确培训任务、目标和意义,以中国公民身份和学员身份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条 尽快熟悉教学计划,自觉参与每一教学环节,按时听课,积极发言,全程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完成结业论文、总结鉴定等学习任务。个人参与教学计划以外的活动必须报告团长批准。

  第六条 自觉维护课堂纪律,遵守培训考察单位、处所的规定;上课、研讨及交流、考察时不吸烟,不随意走动,手机必须关闭。

  第七条 要注意培训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和变化,务必遵守时间,集体行动务必遵从统一的组织和调动。

  第八条 务必随身携带或佩带有关证件、证章,以备查用。

  第九条 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在培训地以外的城市住宿。特殊情况请假需经团长批准,累计不得超过两天。对证件及贵重物品等要严加保管。出现可疑情况或任何意外情况,要立即报告团长。

  第十条 学员微信群管理执行学院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不准购买、携带黄色、政治观点不良的书刊、音像制品出入境。

  第十二条 团结互助,共同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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