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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内停车管理办法

院字〔2018〕52号

2023年11月24日    

  为了营造有序、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根据北京市关于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内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车辆出入

  1.学院教职工车辆出入。持本人车辆行驶证及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录入停车管理系统,方可自行出入。

  2.持有教育部机关车证(或持教育部工作人员证件所驾(带)车辆),经安保人员确认后,方可出入。

  3.社会车辆出入。通过停车管理电子识别系统,采集车辆信息,方可出入。(具有营业执照,合法运营的出租车或经学院承租的车辆,可进入学院;非正规出租车辆严禁进入院内)

  4.特种车辆出入。特种车辆包括:消防车、军车、警车、救护车、邮政车、垃圾清运车等,通过停车管理电子识别系统,采集车辆信息,结合人工管理,方可出入。

  二、车辆停放

  1.进入学院的所有车辆,须严格按照指定的区域停放,学院教职工的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门前停车场,学院车辆停放在固定车位,社会车辆须停放在规划车位的停车场或听从安保人员指挥停放,

  2.院内主干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严禁各种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3.安保人员要提示进院车辆,尽可能在车内明显位置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与车主取得联系,加强院内停车管理。

  4.学院举办重大活动时,院内车辆管理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制定临时方案,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确保安全,防止车辆过多占用主要通道,影响正常工作。

  三、收费管理

  1.收费依据

  依据北京市现行停车收费标准,学院地处五环外,符合三类地区路外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即白天7:00—21:00,2元/小时,晚间21:00—7:00,1元/2小时。

  2.收费范围

  (1)学院教职工车辆(已录入停车管理系统的),无时限免费停车。

  (2)持有教育部机关车证(或持教育部工作人员证件所驾(带)车辆),无时限免费停车。

  (3)参训学员。凭学员证实行按日或按月两种办法收费,即:不足一个月的按日收费,4元/日;按月收费,100元/月。

  (4)社会车辆。按小时计费,白天7:00—21:00,2元/小时,晚间21:00—7:00,1元/2小时。

  (5)来院参加公务活动的车辆,凭活动通知约定的通行标志免费停车。

  (6)学院离退休教职工车辆(未录入停车管理系统的车辆),持本人离、退休证件,无时限免费停车。

  (7)到学院开会及用餐的客人,凭业务部和餐饮部发放的停车劵相应时间免费停车(当日有效)。

  (8)到体育馆活动人员的车辆,凭体育部前台发放的停车劵,3小时内免费停车(当日有效)。其中:乒乓球、羽毛球一块场地可领取两张小票。

  四、其他

  1.本办法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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