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院字﹝2024﹞3号
2024年01月08日
(经2023年10月13日学院第八届党委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年初围绕教育部党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培训重点课题、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学院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拟定学院年度调研选题和调研计划,合理安排调研内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转化为提供上级决策参考或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调研咨询报告、政策建议。
2.加强调研管理。调研考察的组织部门应紧密围绕主题,提前制定方案,履行报批程序。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相关工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主题、路线和调研考察单位。领导干部一般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地方开展调研考察。调研考察期间,不安排与主题无关的活动,不得以调研考察名义旅游观光。
二、密切联系群众
3.畅通意见渠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涉及学院教职工以及学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应事先通过公示、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教职工与学员的意见,重视发挥教代会、工会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利用学院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平台,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回应群众关切,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加强基层联系。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班子联系支部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联系支部的党建与业务指导,及时发现联系支部在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向学院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坚持领导班子深入学员制度,重视听取学员的意见建议。落实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积极选派干部赴基层挂职。
5.推进信息公开。学院党委有关重要决策及议定事项及时通过内网公布,学院党政、人事、财务、基建、招投标、对外合作等重点领域信息依规依法公开,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活动。严格落实中央、教育部有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未经教育部批准,不以学院名义对外举办或联合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学院或挂靠学院的学会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活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正式向教育部或有关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经批准后实施。举办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政要及专家学者来访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外事管理规定》执行。
7.控制会议规模。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减少陪会。除联合举办会议或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确有必要外,一般不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场简化形式,控制会议规模,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不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超过50人。
8.提高会议实效。坚持“民主、务实、高效”的新会风,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要紧扣主题,精心准备,控制发言时间;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反映真实情况,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和一般性表态发言。
四、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每年底向教育部报送下一年度普发文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数控制普发文数量,减少临时性发文。加强发文统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凡通过学院外网公告、信息简报报告或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手段办理的事项,不再发文。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印发范围。学院向教育部报送简报、调研咨询报告,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多头报文。加强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各部门一律不得对外编发简报,确因工作需要制发内部简报,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加强文件简报前置审核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定密审核和公开属性研判,进行合法性审核,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严把内容、格式、文字关,做到简明实用,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不搞“穿靴戴帽”。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机关的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请示一般不超过1500字。
11.提高办文时效。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制度文件业务牵头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申请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修改后申请印发。深化信息化应用、强化信息化保障,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转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2.严格文稿发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学院发表讲话和文章,须报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除学院统一安排外,不以学院名义发贺信、贺电。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国(境)外媒体采访和在国(境)外发表文章、出版著作,未经批准不得为国(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举办或资助的各类研讨会、论坛、庆典、宴请等活动书面致辞、题写贺词贺信等。
五、减轻基层负担
13.加强工作统筹。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部门的承受力,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得对地方和学校开展“三评一竞赛”,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督检考”工作。严禁向地方和学校下发政策性、规范性、指令性及推销类公文。公务外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公务外出计划审批,外出人员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申报。
14.简化接待工作。到地方开展工作,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不得接受被调研单位集体接待,不得超规格住房,不得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得接受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按规定缴纳食宿费。举办会议和培训活动,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组织旅游或到与会议与培训主题无关的地方参观。到学校和地方开展相关活动,拒绝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铺设迎宾地毯、摆放花草,拒绝组织师生迎送、组织师生专场文艺表演,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六、加强外事活动管理
15.规范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团组数量、规模和日程安排。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执行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团组或个人因公出国(境)计划。个人临时以因公方式接受邀请,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须提前至少3个月,提交计划和申请,经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商人事处报学院党委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办任务批件。除按上级要求的随访任务外,司局级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访问或工作交流,一个任期内原则上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根据需要,接受邀请或上级指派,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批。严格出国(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学院组织的出国(境)培训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七、改进新闻宣传
16.改进新闻报道。学院在主流社会媒体和官方权威媒体报道的事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我院组织的重大活动,部级领导出席的我院组织的重要活动,部级领导出席的学院春、秋季开学典礼,学院组织的重要全国性、国际性学术活动,学院组织的重大外事活动,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及需要宣传的其他重要事项。学院外网宣传报道的内容还包括:党和国家相关重大方针政策,教育部重要工作,学院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学院重要的培训、教学、科研、外事活动及会议接待等工作,学院党、政、工、团、妇等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及其他重要事项。进一步优化新闻宣传,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宣传和如何宣传。宣传内容多反映学院教职工、学员、社会关心关注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增强传播效果。部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刊发前报部办公厅新闻处审阅,涉及中央领导同志的报道严格遵循中央有关要求。
八、厉行勤俭节约
17.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有关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不能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按规定的时间等要求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18.树立良好家风。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以及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等,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19.严控公用经费。坚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大型实体背景板。会上不发无关材料资料,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会议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制发纪念品。未列入会议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所属企业、合作单位。从严安排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不得使用公款旅游,不得携带家属、观光旅游,除特殊事项经批准外,不得擅自变更出差路线。除特殊情况,差旅行线路实现闭环。
20.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须持公函,并事先履行签批手续。确需用餐一般在学院餐厅,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标准安排工作餐,禁止消费烟酒,禁止安排高档菜肴。公务接待院外5人以内的,最多安排2位院内相关人员陪同;院外5—10人的,最多可安排3位院内相关人员陪同;院外超过10人的,院内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确需安排住宿的,经批准后按培训班学员住宿标准安排在院内学员宿舍住宿。
2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无特殊情况不得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加强维修改造支出管理,遵循满足功能、坚固耐用、简洁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修缮和改造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22.建设节约型学院。强化节约意识,从小事做起,加强学院节水节电节油管理,拒绝餐饮浪费。办公用品购置要本着功能适用的原则,厉行节约。
九、加强检查落实
23.狠抓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学员、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有关部门定期汇总并通报群众来信反映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馈。
24.加强监督检查。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院党委汇报执行情况,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学院纪委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