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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学院(1955——1960,和平门)纪事

2021年09月26日    

  1955年

  1955年1月,教育部在苏联顾问帮助下确定了教育行政学院办学方针、任务、教学计划、招生对象并向中央提出报告,同月,毛泽东主席批准教育行政学院成立。

  2月,学院筹建组织机构、办公地点搬到景山东街。筹建机构由张萃中、肖敬若、苏灵扬及人事处、教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和党总支书记组成。

  4月23 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训练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干部计划的指示》。《指示》说,为了保证提高教育工作质量。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计划在今后三年到五年内,对普通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的领导干部和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干部,由中央、省、市及专署三级教育行政领导机关逐级负责,用分批轮训和函授教学办法,进行一次训练。借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使之达到能够胜任他们当前岗位工作的要求;同时培养一定数量的后备干 部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指示》提出,在中央可设为期一年的教育行政学院,在省、市、自治区可办为期半年的短训班,在县、专署可设短期轮训班。

   4月,教育部发出教育行政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通知,确定本年度招生名额为 400 人,计划 9 月 1 日开学,修业年限为 1 年。

   5月,国务院确定教育行政学院德胜门外北太平庄校舍让给《教师报》,学院在北京师大南校办学。

  7 月,筹建机构办公地点搬到和平门外北京师大南校(北京和平门外南新华街2号)。

  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张萃中任教育行政学院副院长。

  9月4日,教育部在北京创立的教育行政学院开学。教育行政学院的教育方针是根据政治和业务并重、理论和实践联系的原则确定的。该院开设的课程有《中共党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学》、《心理学》及专题讲座等科目。修业年限暂定一年,学员毕业后,一律回原派送机关分配工作。教育行政学院的培训对象为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师范学校、工农速成中学的正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教师进修学院正副院长、教务长,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机关的处、 科长干部和政治教师。

  1955年9月—1956年7月9日,培训第一期学员 370人。

  1955年,教育部党组书记董纯才兼任学院院长。

  1956年

  1956年3月26 日,学院院务委员会总结近一年办学经验讨论通过《教育行政学院》规程(修正草案)并报送教育部高等师范教育司审批。《规程》 共六章: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员;第三章 教学人员(包括辅助人员)及其工作制度;第四章 科学研究与干部的培养;第五章 机构和领导; 第六章 附则。

  5月16日,国务院通过肖敬若、苏灵扬任学院副院长的决定(国 务院人事局(56)国人事字第1284号文件)。

  1956年8月—1957年7月,培训第二期学员660 人。

  1957年

  1957年4月29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中共中央副主席朱德、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在中南海接见教育行政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院第二期参训学员,并合影留念。陪同接见的有教育部部长张奚若、副部长韦悫。1957年5月1日《人民日报》对此事作了报道。

  1957年9月—1958年2月,培训第三期学员 427人。

  

  1958年

  1958年2 月21 日,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组织机构 的决定》。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 , 任命杨秀峰为教育部 部长。3 月 1 日,两部正式合并。3 月 5 日,原教育部部长张奚若离任。 4 月16 日,教育部第一次部务会议决定,教育部设办公厅等 16 个司局。 此外设六个直属机构: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社、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函授师范学校、普通话语音研究班。

  

  1959年

  1959年11月19日,中宣部批准许亮任学院党委书记(中宣部(通知)1959发文第 475 号文件)。

  

  1960年

  1960年4月—9月,培训第四期学员594人。

  8月25日,根据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的指示,教育部作出停办教育行政学院的决定(教育部【60】厅秘载字第 543号文件)。

  1955年9月至 1960年10月,教育行政学院共培训各级教育行政干部2051 人。

摘自:《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纪事(195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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