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02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学院2024年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和相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方便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终各项财务事务,切实完成好学院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期间报销工作安排
1.日常报销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9日为学院财务决算期,在此期间财务处停止对外报销。
2024年12月16日-31日,除核销借款、经费结算、科研结题等事项外,财务处不予办理其他事项。
2025年1月1日-1月17日关闭网上报销系统,1月17日恢复开放线上报销系统,1月20日财务处恢复线下报销业务。
2.2024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
2024年度报销票据应于2025年3月31日以前报账,逾期不予报销。
二、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银行汇款失败的业务
各项经费中已报账但汇款失败的报销款、劳务费、讲课费,请经办人在接到财务通知后于12月20日前向财务处提供正确信息,以确保当年支付成功。
三、核销借款、票据工作要求
1.已借款未核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核销借款。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人需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已领取支票未报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各发票领用部门于12月20日前完成领用发票的交款、交票及核销工作,并停止开具2024年发票,各部门各种收入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上缴。
4.提前开票的部门和个人,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应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院账户并尽快办理入账手续,款项不能到账的,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四、学院内部结算工作要求
1.各部门内部结转的业务,于2024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12月30日后财务处将不再办理内部结算业务。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教育管理杂志社、各培训部门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部门所有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并与财务处进行部门账、项目账、往来账等账务核对工作。
3.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培训部门在2024年12月23日前安排库存材料的盘点工作,并完成与财务处材料账的核对工作,盘点时需通知财务处工作人员监盘。
附件:2024年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日历
财 务 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