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切实保障教师权利
学校管理教研部疫情期间开展系列视频学术沙龙
2020年04月02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出台,为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提供了宏观政策依据。从教师群体来看,其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如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是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2020年3月31日上午,围绕“教师地位与教师权利保障”这一主题,学校管理教研部举行视频学术沙龙。此次视频沙龙由石连海老师主持,学校管理教研部全体老师参与。
会议过程中,大家围绕教师法律地位的变迁,与教师法律地位密切相关的因素,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学生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以及教师社会地位、教师待遇,权利救济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择要综述如下:
一、考量教师地位需要我们探寻教师的法律地位变迁过程。石连海副研究员对教师法律地位的变迁进行了总结。我国公办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历经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干部,到市场经济时代的专业人员,再到新时代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变迁。教师的法律地位与其身份地位、权利与义务、教师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及其权利救济等方面密切相关。确定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仍处于宏观政策层面,在现实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教师法律地位的应然与实然偏离,保障机制缺失等等。对于现存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从完善立法明确教师的身份地位、正确处理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厘清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及畅通教师权利救济路径等措施着手,积极促进教师法律地位的宏观政策与微观现实结合。
二、教师地位的提升和教师权利的实现密不可分。从春侠研究员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诠释了教师的地位与权利关系。从古代教师地位来看,有“国之将兴,必尊师而重傅”和“天地君亲师”的说法,自古至今教师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因而,教师权利和地位的政策也要体现出国家对教师的重视。自1985年国家设立教师节,教师的地位得到一定重视,改善了早年间教师执教的许多困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现存问题,需要我们考虑在经济上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保证其拥有足够的威严,达到“衣食无忧,不为稻粱谋”;在社会地位上,注重礼遇教师,重振师道尊严,对提高教师待遇进行系统政策体系设计;在政治方面,要关注教师的政治地位,提高教师发展权。
三、教育政策设计与教师地位问题直接相关。姚翔博士主要从教育政策方面分析了教师的地位问题。教师职业对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也决定了教师需要享有与其职业重要性相匹配的职业权益和地位。目前,针对教师地位问题的政策,主要存在政策系统缺少贯通性,条块分割多,没有从政策全程对提高教师地位进行整体性、体系性的政策研究与制定等问题。就现存问题,我们的政策设计,不能只做原则性的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从政策的实际效果看,有关政策多而繁琐,但现实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从政策研究的角度看,纵观现有的关于教师政策的学术研究,教师地位研究不是侧重点,缺少对教师地位相关政策的学术类研究。关于教师地位,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仍然存在优秀人才不愿意从事教师职业,男女教师比例不合理等问题。许杰研究员谈到《教师法》修订应特别关注两个问题,即教师的待遇问题和令教师烦心的“校闹”问题。薛珊博士提出,教师是最需要有吸引力的职业,只有聚集大量德才兼备的人,才能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而现实情况差强人意,教师压力大,收入低,工作的专业性不被认可。屈潇潇副研究员认为,除了法律地位之外,有必要赋予教师参与教育系统内部治理,对教育工作的管理或教育政策决策,以及对学校事务参与等方面的权利。
四、《教师法》的修订对教师权利和地位的保障至关重要,势在必行。田岚洁博士提出,《教师法》修订应当充分论证教师身份属性,兼顾当下的法治观念和立法精神,凸显教师专业性、弱化公务性、保障社会性。杨中超副研究员则从比较的角度,提出要关注大学教师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都要普遍优于中小学老师现象。因此,如何吸引优秀人才去当老师,特别是中小学老师,是一个严峻的社会性问题,要提高到社会经济环境与青年发展的高度来对待,才可能找到破解之策。
总之,教师地位和权利保障问题的解决涉及社会因素很多,我们要对教师地位的历史沿革有深入分析,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教师法》中心思想探讨问题的解决路径,在宏观和微观上深刻反思当前问题,谋求新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