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党委会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党政办发﹝2025﹞7号
2025年05月14日
院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流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和学院党委有关部署,党政办公室制定了本提示,已经学院党委2025年第12次党委会(总第53次)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上会议题要求。拟上会议题由院领导提出,或由各部门签报并经主要院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列入议题,非必要不列入党委会议题。议题上会前,须征求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须由分管院领导协调或召开院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后,视情况决定是否上会。议题一经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在会前新增或在会上临时动议安排新议题。
二、议题申报程序。院领导一周工作安排明确后,党政办公室将第一时间通过中层干部群提示各部门本周党委会拟召开时间,请院领导和各部门及时报送本周拟上会议题。原则上议题须在党委会召开前2天进行申报,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主要院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三、会议材料要求。会议材料一般包括拟研究事项的背景情况、相关文件调研起草过程、文件主要内容、重要问题处理建议或相关方案及主要请示事项等。议题汇报部门准备的材料经主要院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至少于会前1天提交至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