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音像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院字〔2004〕7号
2023年11月23日
在教学培训及其他各项工作中获得的音像资源,是学院重要的信息及档案材料。为做好音像资源的采集、使用与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音像资源类别
1.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培训中的专题报告、讲座,以及各种重要会议中可音视频采集的报告资源。
2.档案资源。包括教学培训中各种重要环节,以及学院各项活动中以音视频形式采集的档案性资料。
3.交流资源。包括外单位或学员赠送学院的各类音像制品。
二、音像资源采集
1.培训资源采集。原则上教育部干训规划内培训班的专题报告及讲座全部录音、录像,学院计划内培训班有选择录音、录像。采集筛选审核由培训部负责,并以相应形式通知校长大厦管理服务中心和远程培训部。
2.会议资源采集。教育部或各司局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中的报告及讲座,除主办方明确不能扩散的外,全部录像。
3.档案资源采集。教学培训中的重要环节,学院及各部门的各类重要活动,如需留存音像资料,由相关部门提前以工作单形式通知远程培训部,以便及时采集录制。
4.培训及会议资源的采集工作由远程培训部与校长大厦管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远程培训部提供空白音带、像带。校长大厦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各采集点的录制工作,并及时做好与远程培训部空白带和已录带的接交工作,以备网络资源选用。
5.禁止学员或其他部门及个人以教学资源为目的在各类培训班中进行录音或录像。培训部负责在各类培训班中加强监督与管理。
6.外单位及学员赠送学院的各类音像制品,由接收单位登记后统交远程培训部管理和开发使用。
三、音像资源存储
1.音像资源以数字文件录像带、数字文件、录音带、光盘等形式采集、存储。各类音像资源均由远程培训部统一归口管理。
2.档案资源和交流资源进行永久性存储。
3.培训与会议资源的存储,数字文件、录音带、录像带存储周期为两年,两年后,只保留副部级以上领导的讲话、报告,全部母带循环使用。录音、录像带周转资金从远程培训部办公经费中支付。
4.培训与会议资源用于校园网VOD视频点播系统,存储点播周期确定为一年。远程培训部每年统计一次并报主管院领导。重要资源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作较长时间保留。
5.远程培训部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做好全部音像资源的收取、统计、登记、分类、存储等工作。
四、音像资源使用
1.培训与会议资源采集完成后,作为网络资源,远程培训部指定专人及时上传校园网VOD视频点播系统。上述资源用于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由远程培训部完善相关使用手续。
2.已采资源属会议资源,远程培训部要及时通知培训部,以备教学选用。
3.其他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培训音像资源,须经培训部签字同意;使用会议及其他音像资源,须经学院办公室签字同意。远程培训部一律出借复制带,用后须归还远程培训部。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远程培训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