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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在院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决定

院党字〔2026〕8号

2026年01月29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荣誉表彰奖励相关制度,学院党委决定继续对在院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进行公开表彰,颁发纪念证书,2025年度予以表彰的人员为:井美莹。

  全院广大教职工要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传承学院人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为教育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委员会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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