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第三阶段学习感悟(总务处党支部)
2016年10月10日
开学伊始,院党委部署了“两学一做”第三阶段的专题学习任务,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准则》文字不多,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行为规范,涵盖了所有共产党员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简洁凝练、明确具体。
认真研读“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每一条,都能找出鲜活的先进典型的事例,也能联想出违纪违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
在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时,感到平实的话语中对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却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领导亿万人民谋发展,搞经济建设的同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惕贪腐的滋生,最根本的是要“讲道德、有品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要做到“讲道德、有品行”,就要处处高标准要求自己,特别是加强学习上,要走在前面,学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学习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按陈宝生部长“四个合格”要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