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 “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27日
院内各专兼职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培训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院字﹝2022﹞9号)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推进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字﹝2022﹞22号)规定,经院领导同意,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和评选对象
(1)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内网)。
(2)评选“优秀教师”4名,评选对象为院内专兼职教师;“优秀班主任”4名,评选对象为专职教师。
2. 评选条件
“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条件
(1)优秀专题讲座奖。参评专题讲座类课程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教学目标清晰适当,方法得当,语言精准,有吸引力;能够有效帮助学员提升对政策、理论或实践问题的认知,学员反响好,评估满意度一般应在该班讲座类课程平均满意度之上。至少在学院本年度相关班次中讲授一次。
(2)优秀案例教学奖。参评课程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目标明确适当,案例选择恰当,具有丰富的教学价值;案例教学手册和教学案例撰写规范,教学讨论过程安排合理,能够充分调动学员的思考和参与,总结提炼精准,具有良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员评估满意度一般应在该班参与类课程平均满意度之上。至少在学院本年度相关班次中讲授一次。
(3)优秀体验类参与类小班教学奖。参评课程设计合理,目标明确适当,研讨流程设计合理,能够调动学员积极参与、深度思考、有效交流,具有良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员评估满意度一般应在该班参与类课程平均满意度之上。至少在学院本年度相关班次中开展一次。在同等情况下,团队(3人及以上)课程优先。
(4)优秀专题性现场教学奖。参评课程应有对教学内容与教学日程安排的完整设计,教学目标清晰适当,现场场景和信息有冲击力,令人印象深刻、有启发,流程安排合理,学员互动环节设计恰当,教师提升总结学员反响好。具有良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至少在学院本年度相关班次中开展一次。
(5)优秀教材奖。参评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直接服务培训教学,内容权威,结构合理,有针对性、指导性,能够较好满足学员学习需求。至少在学院本年度相关班次中使用一次。在同等情况下,已出版的教材优先。
(6)已获得学院教学成果奖及其他类型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践行新时代师德师风行为准则,能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3)有较高的培训教学或项目设计水平,对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在培训教学或项目设计的理念、内容、方法等方面改革有明显成效;过去一年至少讲授1门讲座课程(含大班和小班教学)或完成1个主体规划班次项目设计,且满意率在95%及以上;
(4)聚焦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实际、干训工作需求等开展学术研究,且成效显著;
(5)在承担学院专项工作、服务学院中心工作或社会服务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
“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2)以身示范,践行新时代师德师风行为准则,能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3)严格遵守并执行《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实施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学员的思想、管理和服务工作,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创新性工作;
(4)关心学员成长,班主任工作评估满意率在95%及以上。
3.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小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
(2)参评“优秀教学成果奖”人员做6分钟讲解准备,主要介绍课程设计背景和思路、授课班次、授课效果、教材设计理念、应用情况及产生的影响等相关内容,最好以PPT形式展现。
(3)参评“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人员由教研部推荐,每部门原则上不超2人。
(4)评选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学院党委会。
(5)经学院党委会审议,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4.奖励标准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金额为10000元/项;二等奖奖励金额6000元/项,三等奖奖励金额3000元/项。
获“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每人奖励税前4000元。
二、公开报名及截止时间
请符合相应奖项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方案、教学案例、教材及课程PPT等相关材料。
3.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10份。除教材外,其余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所有材料提交后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的时间跨度为一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和之后的教学成果无须申报。
2.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交至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bu@naea.edu.cn。过期无效。
联系人及电话:郭璨 3307。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