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调整相关领导小组(委员会)的通知
院字﹝2024﹞30号
2024年10月10日
院内各部门:
按照学院工作部署,各部门对相关领导小组(委员会)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调整建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进行相应保留、调整或撤销。
对于需调整的领导小组(委员会),请责任部门尽快按照有关程序开展调整工作,调整后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继续保留和需调整的领导小组(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请有关责任部门根据调整实际,同步更新相关制度等文件,确保表述一致,要求统一。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