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调整各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所需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通知
党政办发﹝2024﹞10号
2024年05月21日
院内各部门:
学院法定代表人更换工作已完成,此前发放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法人授权委托书》自动失效。为持续规范学院对外合同的签订,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同管理规定》(院字﹝2022﹞40号)第12、13条规定,现就集中调整各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所需法人授权委托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合同签订的实际需求,如需对外签订学院合同管理规定中的常规合同或一般合同,可于5月24日(本周五)前填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4年度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纸质版至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年度合同检查依据之一,未获得授权委托书的部门根据规定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合同。
填写要求:
1.部门在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基础上,仅需补充填写受托人、被授权同志姓名及申请授权签订合同类型;
2.受委托人须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授权范围仅限于常规合同和一般合同两类,重大合同的签订须一事一授权。
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