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院字〔2019〕12号
2023年11月24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教育部直属机关《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48项重点任务中由学院承担41项,包括常规工作任务32项以及重点攻坚任务9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院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在常规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学院将坚持主责主业、学员为本、质量立院的办学理念,高标准定位、高起点改革、高效能组织,多角度切入、多环节强化、全方位落实。在突出重点内容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作为学院各级各类培训的中心内容贯穿各方面各环节,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精准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在落实分类培训方面,要围绕各级教育部门干部、高校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基层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优秀年轻干部等六类干部,加强培训项目和教学计划的研发,打造品牌培训项目,保障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精品项目体系的完整性;要优先保证教育部人事司统筹规划的重点项目和相关司局委托项目,努力提高培训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使学院培训工作与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中心工作保持步调协调。在提升培训质量方面,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强化教学计划论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培训管理教学流程和院本课程的规范化、精细化;积极探索微课程、移动学习终端、直播课堂等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网络培训有效方式;加强现场教学课程和教育管理案例库建设;严格教风、学风管理。
为推动建立领导有力、多级联动、开放共享的新时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格局,在高质量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学院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示范引领,重点实施以下攻坚任务。
一、服务教育脱贫攻坚(分工方案第23条)
主要措施:已制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9年度扶贫工作方案》(院字〔2019〕9号),主要包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院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司局做好教育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在主体班中增加教育脱贫攻坚内容;打造线上教育脱贫攻坚专题;组织送培下乡对口帮扶等五个方面。各相关责任部门主任为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并按季度及时提交扶贫工作总结。(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进修部、培训部、远程培训中心、机关党校办公室(宣传中心))、科研部、社会科学教研部、教育行政教研部、学校管理教研部等,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9年度扶贫工作方案》分工落实)
二、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分工方案第36条)
(一)探索建立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
围绕2020年教育部将组织实施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学院将积极提供评估方案支撑。主要措施:(1)2019年7月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政策与理论研究,构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形成评估方案草案。(2)2019年10月在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研讨班中对评估方案草案征求意见。(3)2019年底形成科学化的评估方案,提交教育部人事司。(4)2020年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配合人事司做好评估工作。(责任部门:教务部)
(二)完善院内培训质量保障体系
2019年,学院将以完善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为主线,研究修订和制订培训教学与管理相关制度,顺利迎接2020年评估督导检查。主要措施:(1)2019年4月,教务部已制定《建立健全培训质量保障体系的分工方案》(见附件)。(2)2019年,在系统梳理学院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对学院在培训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固化,以制订学院《培训章程》为统领,建立由培训项目规划和立项、培训流程、学员管理、课程教材建设、培训质量监控、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研究、培训支持等制度模块构成的保障体系。各责任部门按分工方案制定、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程、制度,并提交教务部汇总完善。(3)2020—2022年,强化培训质量保障体系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年终述职时,要将培训质量保障体系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行动计划。(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进修部、培训部、国际合作与培训部、远程培训中心、社会科学教研部、教育行政教研部、学校管理教研部、科研部)
三、完善教育系统干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分工方案第48条)
主要措施:(1)2019年7月前,完成教育部机关干部学分制管理系统核心功能梳理。(2)2019年8月前,与人事司沟通对接,充分了解已有基础和建设需求,形成教育部直属系统干部培训管理平台建设方案。(3)2019年12月,依托“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协作平台”,完成教育部直属系统干部培训管理平台开发建设工作。(4)2020年5月底前,人事司主持召开教育部直属系统干部培训管理平台启动会,学院配合做好平台使用的有关解释说明工作,并建立教育部直属系统干部培训联络员工作群。(5)2020—2021年,推动教育部各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接入系统并开展业务应用,逐步完成账号注册和学分登记,建立教育部直属系统干部培训电子档案。(6)2022年探索面向教育系统延伸覆盖。(责任部门:远程培训中心)
四、牵头建立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分工方案第41条)
(一)优化协作网络平台,完善协作运行机制
主要措施:(1)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协作网络平台”一期建设工作。(2)2019年6月初,开展协作平台测试及试点启动工作。(3)每年举办“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研讨班”,通报协作机制运行情况,推广经验案例,推动干训协作深层次发展。(责任部门:远程培训中心、协作机制办公室)
(二)积极探索开展多主体协作培训示范项目
主要措施:(1)2019—2022年,学院领导牵头与省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干部培训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建立一主多副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形成以我院牵头的“培训供给侧协作核心伙伴单位”和“培训需求侧协作核心伙伴单位”。“培训供给侧协作核心伙伴单位”,主要联系14所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以及承担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示范项目的各省培训基地;“培训需求侧协作核心伙伴单位”,主要以浙江、湖北、陕西等省级教育部门为主(责任部门:教务部、培训部、远程培训中心、协作机制办公室、校长国培办公室)。(2)与核心伙伴单位联合推出一批培训协作示范项目,探索包含网络培训、影子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的分段式培训(责任部门:教务部、培训部、远程培训中心相互配合实施)。(3)每年稳步推进“5+2计划单列市中小学校长高端培训”协作项目、“领航者在行动”名校长研学项目(责任部门:校长国培办公室)。
(三)共建共享现场教学基地,共同开发现场教学课程
主要措施:(1)与14所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协作,围绕本校改革发展的特色亮点,共同开发现场教学课程。2019—2020年分批开展,明确学院现场教学课程开发负责人,每年组织两次现场教学课程开发专家评议。2020年底前,现场教学课程全部开发完成并打磨成熟(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各教研部及现场教学课程开发负责人具体实施)。重点班次如中青班外出考察时,可使用部分已开发的现场教学课程(责任部门:进修部、培训部)。(2)在条件成熟的省份,探索依托高校干训基地开发区域性现场教学课程。2020—2021年,以浙江省、江苏省等为突破口,推动区域性现场教学课程开发,并组织专家评议(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各教研部及现场教学课程开发负责人具体实施)。重点班次如中青班外出考察时,可使用部分已开发的现场教学课程(责任部门:进修部、培训部)。(3)探索依托现场教学课程,构建跨省合作的现场教学基地群。2022年,将已开发的不同省份的现场教学课程依据主题组合实施,尝试现场教学的跨省合作(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4)做好已经建成的现场教学基地的后续发展,继续提升质量(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
(四)加强培训专业化建设同行交流
主要措施:(1)2019年7月,在院内举办以打造学院院本课程为议题的研讨会,树立以课程立院的理念,并及时总结提炼研讨会和培训班成果(责任部门:进修部牵头)。(2)2019年10月,面向教育干部培训协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举办“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质量管理专题研讨班暨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研讨班”,围绕落实教育部《实施意见》中的重要任务进行研讨(责任部门:教务部、进修部)。(3)2020—2022年,每年的研讨会、培训班选定2—3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责任部门:教务部、进修部)。
五、协助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分工方案第45条)
主要措施:根据不同类别培训对象,分别面向教育行政干部培训、高校干部培训、高职院校干部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和思政政治工作者培训,挖掘一批干部教育培训骨干专家,形成专家委员会分组成员咨询建议名单。(1)加强与人事司沟通,在人事司指导下形成教育系统干部培训专家委员会组建方案,包括组建原则、遴选标准等。(2)成立干部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遴选小组。(3)组织各培训管理部门、教研部推荐院内和院外干部教育培训专家人选。(4)遴选小组根据确定的原则、标准确定干部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5)2019年9月形成咨询建议名单报送人事司。(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
六、探索研制分类干部培训大纲(分工方案第31条)
主要措施:面向教育部门机关公务员、教育局长、督学、高校领导人员、高校中青年干部、高职院校领导人员、高职院校中青年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基层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等不同类别培训对象,分别制定培训大纲。(1)2019年6月前,由院领导牵头成立培训大纲研制领导工作小组和研制小组,并聘请2—3名干部教育培训骨干专家作顾问,将分类培训大纲的研制作为学院今后一段时间的专项工作重点推进。(2)2019年学院积极向人事司争取课题立项,或将大纲研制纳入院内课题范畴,院内专兼职教师组建智库团队进行申报。(3)2019年7月,在学院年中培训推进会、研讨会或院内培训班上,研讨并明确培训大纲的研制标准和框架结构。(4)课题组在加强干部培训与课程设计等相关理论梳理基础上,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需求调研,于2020年初形成各类干部培训大纲初稿。(5)面向干部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征求意见,在2020年“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质量管理专题研讨班”或“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研讨班”上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对培训大纲修改完善。(6)2021年,教务部汇总课题组研究成果,将教育系统干部分类培训大纲提供给人事司、教师司、思政司等相关司局供参考。(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科研部、进修部、各教研部配合)
七、推动设立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分工方案第44条)
主要措施:(1)2019—2022年,充分发挥智库作用,聚焦科研力量,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2)学院2019—2020年度、2021—2022年度院内课题的设置向干部教育培训研究倾斜。(3)在“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质量管理专题研讨班”或“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研讨班”,将如何推动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设立纳入研讨议题。(4)利用高教管理分会、教育行政专业分会等学术机构的优势,开展相关议题的研讨。(5)发挥与有关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优势,探索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方向的专业人才培养。(责任部门:科研部牵头,教务部、进修部、各教研部配合)
八、加强学员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分工方案第33条)
主要措施:(1)在学院1个月以上的班次中,将“党性分析”作为重要的教学安排,开展学员党性分析活动。(2)在学院1个月以上的班次中,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等相关知识测试。(3)2020年前,按照中组部和人事司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制定我院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办法,并加强贯彻落实。(责任部门:教务部牵头督促,进修部、培训部、机关党校办公室(宣传中心)具体落实)
九、加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及其分院的标准化建设(分工方案第40条)
主要措施:对接国家标准,按照平台共建、课程共研、资源共享、教学共管、管理协同的思路,加强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及分院的标准化建设,推动网络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1)2019年4—5月开展分院建设需求调研。(2)2019年5—6月起草《分院建设方案》和《分院建设管理办法》。(3)2019年5月启动分院建设工作。(4)紧跟中组部未来将陆续颁布的《干部网络培训业务管理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不断完善网络学院及分院建设。(责任部门:远程培训中心)
学院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把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实施意见》作为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治任务,不断丰富培训的政治含量、价值含量、科学含量、信息含量和情感含量,充分发挥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在政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干部能力本领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干部自觉行动的“变压器”作用、调优干部精神状态的“加油站”作用。学院党委将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培训事业的政治保障和质量建设。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研究落实举措,加强协作配合,明确时间点、路线图,共同完成好教育部党组部署的工作任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