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制度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院字〔2022〕11号
2023年11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和教师、高水平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参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就加强学院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院制度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和教师、高水平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统领,紧抓“体系、效能”,突出建设和完善支撑干部教育培训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工作机制,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学院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办学、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学院制度体系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党校姓党,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依法治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树牢制度第一的治理理念,着力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不断提高学院治理能力;
(三)坚持守正创新,传承发扬学院办学历史经验,充分吸收新时代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最新制度化成果,与时俱进建设和完善制度,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四)坚持提高质量,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办学治校规律、制度建设规律,不断加强适应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制度建设;
(五)坚持协同推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全员参与的理念,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依靠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第二章 制度体系内容
第四条 学院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五大价值理念,建立以章程为统领,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工作机制四级制度组成,按照党的建设、培训教学、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开放办学、人才队伍建设、行政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文化建设十个领域构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五条 学院建立根本制度导航引领、基本制度体系完备、具体制度成熟配套、工作机制高效运转的制度体系。根本制度是学院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基本制度是学院办学治校基本领域和主要方面的基础性制度。具体制度是学院办学治校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工作机制是依据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制定、并保证其高效运转的相关执行机制、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等。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学院层面的工作机制以学院名义制发,部门工作机制以部门名义制发。
第六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设发展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学院的根本制度。
《章程》作为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对学院职责任务、党的领导、管理体制、工作人员、学员和校友、对外关系、附属机构、财务与资产管理、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学院标识等各方面做出根本性规定,院内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与《章程》相抵触。《章程》经部党组批准施行。
《规划》总体谋划未来五年学院事业发展,确定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阶段性重要发展指标,部署发展改革重要战略、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等,起到引领学院事业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
第七条 学院党的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四个方面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学院党委研究落实中央及部党组重要批示指示工作部署制度、重要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领导制度等,完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的机制。
第八条 学院培训教学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培训教学管理、培训资源建设管理、教师与学员管理等三个方面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干部素质培养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设具有学院特点的教学大纲、院本课程、系列教材及教辅资料等,形成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建设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严格调训、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完善具有先进培训理念、科学内容体系、健全组织架构、高效运行机制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第九条 学院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科学研究管理、决策咨询智库管理、出版管理等三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加强干部教育学学科建设意见,形成突出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创新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建设完善提升期刊学术水平和质量的办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思想引领和学术引领作用,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服务,为培训教学科研服务。
第十条 学院开放办学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国内交流与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两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协作机制建设与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地方政府、学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的合作培训机制;建设完善国(境)外合作办学实施细则,服务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和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培训工作,拓展学员国际视野,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学术理论传播和国际合作平台。
第十一条 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聘用、培养、考核、评审、激励、薪资等六个方面制度。重点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建立教职工全员荣誉激励制度,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教职工学习进修、交流锻炼等培养机制。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学院发展特点的人才队伍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学院行政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行政运行、审计监督等两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公文管理规定、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办法以及审计、巡视、内控问题整改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学院资产与财务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三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办学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第十四条 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两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积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学院”建设,提升学院治理数字化水平。
第十五条 学院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后勤管理服务、基本建设等两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后勤工作管理规定、后勤服务质量标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提高后勤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第十六条 学院文化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等三个方面制度。重点建设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科学民主管理、勤俭办学等制度。坚定文化建设的政治方向,凝练学院历史文化,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文化宣传,系统构建有底蕴、有特色、有品位的文化体系,建设学员和教职工共同的精神家园。
第三章 程序职责
第十七条 学院制度体系建设的工作程序包括规划、制定、发布、执行、监督、评估、清理、汇编八个环节。各环节工作要按照规范程序和职责要求推进,不断提高制度建设全过程运行质量。
第十八条 制度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制度立项,编制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建议,审议通过建议,公布与实施等。
制度建设是学院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学院制度立项分两种情况:一是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学院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申请,报请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立项;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学院明确要求制度统筹管理部门提出计划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废止制度。
内部控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控办”)是学院制度体系建设、管理统筹部门,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每年底学院各部门随年终总结一并提交下年度制度“废改立”计划。内控办对各部门计划进行汇总,依据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综合巡视、审计、检查等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风险防控需要,统筹起草学院年度“废改立”制度计划建议。建议经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制度制定应说明依据和必要性,制定的基本程序是:起草前准备、起草中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起草后请有关部门会签及修改、内网公示征求意见、涉及“三重一大”合法合规性审查、签报分管院领导审阅。
制度与学院层面工作机制由立项部门负责制定,按照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要求完成。院领导按照分工,指导监督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做好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并督促制度落实见效。
部门内部工作机制包括部门内部具体工作、岗位工作等有关的执行机制、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由各部门自行制定,并经部门会议通过后在部门内发布实施,发文字号按年度统一编号,统一规范为×××(某部门)字〔××××〕(某年)××号。属于学院主责主业或涉及金额大、存在自由裁量权、不相容岗位业务范畴等的工作机制,需报备内控办备审后发布实施。
第二十条 制度提请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机制。要加大制度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宣传、学习、沟通长效机制,重要、重大制度发布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宣传中心是学院制度宣讲工作的指导部门。制度制定部门具体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第二十一条 制度执行工作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教职工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执行程序,健全执行机制,提升执行效果。
学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内控办统筹协调、制度制定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制度执行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制度监督是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执行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大制度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制度监督的常态化机制。
学院党委是制度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内控办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制度监督。制度制定部门要加强自我监督。党政办负责监督重要、重大制度的执行。宣传中心负责监督制度宣讲。教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第二十三条 制度评估是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应列入实施评估范围的制度主要包括:上位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新规定的;规范和调整事项发生较大变化的;执行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意见反映较多的;试行期满或者没有规定试行期但试行超过五年的。实施评估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
学院制度评估工作由制定部门组织开展,并将评估报告报备内控办。
第二十四条 制度清理是对制度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制度制定部门应经常对制度进行清理,经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修改或者宣布失效、废止不宜施行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制度汇编是对制度进行汇总编制。内控办统筹学院总体制度汇编工作。学院各部门梳理汇总部门工作机制,编制部门工作手册,同时建立以学员和教职工工作方便为中心的多种类型的指南手册。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全面领导、组织、推进学院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度体系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学院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内控办、党政办、宣传中心负责人、法务代表、相关专家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办。领导小组发挥指导作用,推动落实学院党委有关制度建设工作部署。
第二十七条 提高治理能力。学院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将制度纳入学院教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体教职工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广大教职工要关心学院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第二十八条 强化考核督导。将制度建设工作职责写入学院机构编制等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部门和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加大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推介优秀工作案例,给予表扬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指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内控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