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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6日    

  关于做好 2021 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确保 学院 2021 年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和相关信息能及时、准确、 完整地上报,方便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终各项财务事务,切实完 成好学院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期间报销工作安排 1.日常报销工作安排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16 日为学院财务决算期, 在此期间,财务资产处停止对外报销。 2021 年 12 月 20 日-31 日,除核销借款、经费结算、科研结 题等事项外,财务资产处不予办理其他事项。 2022 年 1 月 1 日-1 月 13 日关闭网上报销系统,1 月 14 日 恢复开放线上报销系统,1 月 17 日财务资产处恢复线下报销业 务。 2.2021 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 2021 年度报销票据应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以前报账,逾期 不予报销。

    二、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银行汇款失败的业务 各项经费中已报账但汇款失败的报销款、劳务费、讲课费, 请经办人在接到财务通知后于 12 月 20 日前向财资处提供正确 信息,以确保当年支付成功。

    三、核销借款、票据工作要求 1.已借款未核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 12 月 20 日前到财务资 12 产处核销借款。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或还款的,借 款人需到财务资产处办理相关手续。 2.已领取支票未报销的部门和个人请于 12 月 20 日前到财 务资产处办理报销手续。 3.各发票领用部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领用发票的 交款、交票及核销工作,并停止开具 2021 年发票,各部门各种 收入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上缴。 4.提前开票的部门和个人,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应于 12 月 24 日前将款项汇入学院账户并尽快办理入账手续,款项不能到 账的,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四、学院内部结算工作要求 1.各部门内部结转的业务,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办理完 毕,30 日后财务资产处将不再办理内部结算业务。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教育管理杂志社、各培训部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部门所有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并与财务资 产处进行部门账、项目账、往来账等账务核对工作。 3.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培训部门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前 安排库存材料的盘点工作,并完成与财务资产处材料账的核对工作。盘点时需通知财务资产处工作人员监盘。

    附件:2021 年底财务工作日历 财务资产处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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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学院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发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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