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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2017年06月09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推进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现就推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和要求
认真执行教育部党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文件规定要求,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来规范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四个意识”,确保学院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在突出思想教育、落实基本制度、解决主要问题上下功夫,既突出“关键少数”,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更要面向全体党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院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为广大党员做出示范;强化分类指导,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充分体现“两学一做”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强化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综合运用监督考核、树立典型和强化宣传等手段,推动学习教育与学院主业深度融合。
二、主要学习内容
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按年度做出学习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1、继续深化学习党章党规。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统领,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要求各党支部设立党章党规宣传栏、展示区,宣传和展示的内容包括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以及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入党誓词、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服从”的要求和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党性锻炼的全过程。
2、继续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持续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干部培训方面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推动学院发展最根本的政治引领。5月份,各支部党建带团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发表重要讲话精神”,撰写学习体会。
三、查找解决问题
1、党员重点查找解决的问题。引导全体党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按照合格党员标准,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查找:(一)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加强理想信念修养,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杜绝“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坚守党的信仰信念,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对党是否忠诚。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提升争先创优的劲头,振奋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四)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学院党委重点查找解决的问题。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自查:(一)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学院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提升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干部培训的首要目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作为学习研修的核心内容,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培训工作全过程。(三)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决策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四)是否坚持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围绕部党组中心任务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干训事业改革发展。
3、党支部重点查找解决的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找:(一)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认真。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经常与党员谈话交心,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党员思想工作,促进党支部和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三)团结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要发挥支部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内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热情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四、推进落实举措
1、切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院党委每年制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学习系列讲话。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和专家讲座相结合、中心发言和讨论交流相结合,认真设计,周密组织。坚持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自己讲;全年分两次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干部培养、使用、考核等挂钩。学院党委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党支部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报学院党委备案。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院各党支部运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坚持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支委会,对本支部学习做出阶段性安排,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大会,重点学习党规和重要的制度文件等;重视开展交流式学习,把好的个人学习成果与支部其他党员分享,重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集中研讨式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基层党支部学习,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讲1次主题党课;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2次。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党支部每年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加强检查考核,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各支部要建立年度工作档案卷宗,认真记录“三会一课”情况。
3、积极推动个人自学。学院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员自学提出要求,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支部工作APP、微信,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和学院内网开展在线学习。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或学习清单,报所在党支部备案。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登录支部工作APP,在线学习。
4、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党委每年至少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实践。要求主题鲜明、载体生动、内容充实、实效明显,与“两学一做”紧密结合,与志愿服务、助学助困等相结合。鼓励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提倡支部之间联合举办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方案报学院党委批准备案。今年6月底学院党委拟组织全体党员赴“重点推荐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5、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根据部党组统一部署,每年围绕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要求进行认真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多方意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6、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日常表现,为党员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格稳慎处置。
7、推动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学院党委结合部党组中心工作和学院事业重点,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倡导党员自觉佩戴党徽,鼓励和推动党员在培训工作中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创建党员示范岗,年底开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在此基础上,学院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岗等参加直属机关党委的评选表彰。
8、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基层党支部示范点。学院按照部门设置,建立党支部,重视提升各党支部工作的针对性与深入性,规范支部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程序;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提升“一岗双责”意识。开展“流动红旗党支部”活动,在全院范围交流经验与体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学院党委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马俊杰,副组长朱保江,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具体牵头负责,高度重视,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
1、抓好责任落实。学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两学一做”作为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学院培训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对各党支部进行全过程指导,帮助支部制定计划。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委部署,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加强政治能力训练的必修课,要带头强化党性,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学习,主动谈体会;要带头担当负责,带头严格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问责。学院党委定期对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台账报告制度,定期向部机关党委报告学习教育有关工作情况。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干部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3、积极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学院培训课程,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在学院内网开设“两学一做”专栏,在校园内布置张贴有关学习宣传材料。注重发现、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宣传交流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在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落实“四基”工程。积极落实机关党委“四基”工程:(一)建立基本制度。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支部必需的制度或规定,对好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或规定给予宣传,供学习交流。(二)提升基本技能。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主动加强对有关党务工作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要熟练运用支部工作APP。每年选派支委成员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培训班,本年度内要对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的干部抓支部建设的基本技能;(三)提供基本条件。推动有条件的党支部设立党建工作宣传栏、展示区,建设党员活动室、学习阅览室,配发党旗、党徽胸章和党费证等。(四)完善基本资料。为各支部配齐《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完整记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为党员干部配齐《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重要党内法规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必读书籍,为支部及党员开展学习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
关于推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党委研究制定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各支部,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参照《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学习内容,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制定具体的“三会一课”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有布置、有主题、有记录;可以是集体学、小组学、自学、党日活动等,形式不限。学习计划报学院党委备案。
二、近期需要完成的事项:
1、5月底—6月初,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学院印发的《实施方案》、教育部机关党委印发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推进“四基”工程建设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结报告》等。
2、6月中旬—7月中旬,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各位党员要登录“支部工作APP”学习,支部书记、支委要带头学。党委将定期检查、公布学习排名情况。
4、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网络学习计划或学习清单,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三、为落实“四基”工程建设,各党支部(党总支)需要6月底前完成以下党务工作,党委将评比奖励优秀示范点:
1、建立党务工作资料档案(党办统一配发档案盒),包括文件通知、学习资料、必读书籍、支部手册、发展党员材料等。
2、设立党章党规宣传展示区,内容和形式自定;有条件的党支部(党总支)建设党员学习活动室。
3、党办为各党支部(党总支)配发党旗,为每位党员配发党徽和党费证,党员需自行填写党费金额并保管。
4、学院党委在办公楼一层设立党章党规宣传栏、展示区,宣传和展示的内容包括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以及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入党誓词、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服从”的要求和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等等。为充分发挥各支部的作用,宣传栏、展示区由各党支部轮流负责,具体由院办负责安排。
四、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党总支)可以独立或联合其他支部共同开展党日活动,鼓励带着思考、设计主题走出去,所需经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室内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符合学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可从学院收缴的党费中列支。党日活动时间和地点确定后,需事前向党办提出书面预支申请。党日活动结束后,要有总结汇报、图片展示。
下列党日活动基地供各党支部(党总支)参考:
北京 | 中国海关博物馆 | 千秋古关、近代海关、现代海关等 |
天津 |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 | 平津战役纪念馆、大沽炮台遗址 |
河北 | 教育部机关干部党性与国情教育基地(西柏坡) | 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西柏坡纪念馆 |
山西 |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 八路军文化园 |
辽宁 | “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 纪念碑、陈列馆等 |
江苏 |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 展览集会区、遗址悼念区、和平公园区、馆藏交流区等 |
江苏 | 教育部机关干部党性与 国情教育基地(江苏) | 中山陵、周恩来故居(含纪念馆)、雨花台烈士陵园(含纪念馆)、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等 |
浙江 | 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 | 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 |
江西 |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 总指挥部旧址、贺龙指挥部旧址、叶挺指挥部旧址、朱德军官教育团旧址、朱德旧居等 |
山东 | 中日甲午战争博物馆 | 炮台、水师学堂、丁汝昌纪念馆、北洋水师提督署、北洋海军将士纪念馆等 |
河南 | 焦裕禄纪念园 | 革命烈士纪念碑、焦裕禄烈士墓、焦裕禄同志纪念馆和焦桐林等 |
甘肃 | 会宁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地 | 会师楼、会师塔等 |
宁夏 | 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 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亭等 |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