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德 有品行 “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体会(教务部党支部)
2016年09月30日
2016年9月12日,教务部党支部举行了“两学一做”第三期学习生活会。本期学习专题围绕“讲道德 有品行”,学习形式包括自学材料、集体重温习近平“七一”讲话的核心精神以及支部成员分享个人学习心得。
在本次支部活动中,通过“两学一做”相关材料的学习尤其是与支部成员间的相互研讨、交流,进一步升华了我对“讲道德 有品行”的认识。
一是在个人工作生活中,要遵循“讲道德 有品行”。在人际关系上,要积极践行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和党员层面的廉洁自律规范,坚持与人为善、爱岗敬业,有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做被他人需要的人。在业务工作上,要严格谨慎、精益求精,多做一点、早做一点,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自信和业务水平,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
二是作为培训工作者,要关注“讲道德 有品行”。“七一”讲话中提到“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全党要做青年的知心人、热心人、引路人”。“文化自信”和“青年事业”与全社会范围的“讲道德 有品行”息息相关,更与教育事业的改革息息相关,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生根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传承等等。但是目前有关的专题研修班较为缺乏,教务部可主动设计班次,推动教育发展与文化自信的相互引领、相互促进。
三是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内化“讲道德 有品行”。习总书记在同北师大师生代表座谈时,讲到好教师的“四个有”,包括“要有仁爱之心”。究竟何为仁爱之心?教务部支部书记认为,仁爱之心就是父母之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教师更要将自己定位于教育工作者,而不仅是培训工作者,要始终以父母之心去观察、审视和解决教育问题,并以父母之心推己及人!这种更深刻的认识,也带给我很大触动,让我意识到,作为教育工作者,个体虽然渺却也伟大,要自觉内化“讲道德 有品行”,主动肩负教育工作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切实为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前进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