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
院字〔2024〕10号
2025年09月0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持续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学院“一把手”的监督
(一)落实学院“一把手”责任
党委书记要带领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及目录清单议事,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每年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述党建,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强化学院“一把手”自我约束
“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自觉接受部党组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主动接受学院领导班子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学院“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与“一把手”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提出,重要问题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一把手”开展批评。
(四)落实纪委对学院“一把手”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检机关反映。
二、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学院党委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
(二)健全党委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科学配置权力。禁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作出决策或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党委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
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
学院“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学院党委、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反映。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六)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
纪委书记要强化同级监督意识,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告时要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
(一)落实党委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
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部门组织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对部门“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加强任用全过程监督,压实各环节的领导责任。人事处应当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部门年终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时,纪委书记要对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一把手”及时约谈。探索对经济往来较多的部门“一把手”离任审计。
(二)落实“一把手”抓“一把手”责任
学院“一把手”必须抓好部门“一把手”,要定期听取对部门“一把手”履职情况的汇报,要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部门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部门“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要用好谈话成果,对谈话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落实分管领导抓部门“一把手”责任
分管领导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分管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加强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指导与监督,掌握部门“一把手”的思想动向与工作表现。
(四)落实纪委监督部门“一把手”责任
学院纪委要加强对部门“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学院纪委书记对部门“一把手”适时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按规处置。要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要强化纪检委员对部门“一把手”监督责任。
(五)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
纪委办、人事处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涉及部门“一把手”的信访举报问题较多的及时敲响警钟,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置。
四、加强工作统筹
(一)加强学院党委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发挥学院纪委专责机关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三)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党委要每年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用好巡视监督利器,推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协同有效、形成合力。
(四)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
党委要每年专题研判学院政治生态状况,听取学院纪委、党政办、人事处、工会、团委、教代会等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学院纪委要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党委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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