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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2025年12月12日    

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学院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安排,为着力建设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强化正向激励,选树先进典型,在全院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各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干部创新实干、勇争一流,增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学院党委决定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表彰2023至2025年度学院党的建设、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

  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在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中当标杆、作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发挥作用突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勉励学院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和部长专题办公会工作部署、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努力学习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改革创新精神,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学院深化改革、事业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积极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表率作用明显

  3.作风品德优良。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监督。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团结凝聚同志、关心服务群众,在职工群众中形象优、口碑好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信赖,在学院党的建设中发挥作出突出贡献

  2.适应党建工作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严的标准努力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积极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使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3.认真组织并积极投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思路新、方法好,工作突出、成效显著。

  4.原则上,需担任党务工作者1年及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勉励学院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和部长专题办公会工作部署、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落实学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落实学院主责主业、推进深化改革、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中成绩突出

  3.支委班子团结协作、拼搏奋进、开拓创新、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坚持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保证党员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党员和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4.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特色支部建设中,积极探索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形式,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5.2023年以来党支部党员中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

  二、评选办法

  1.原则上,各党支部可按支部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党员数量20%比例(四舍五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每个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遴选阶段,根据学院党委部署,“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总人数按照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党员数量20%评选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学院支部(含总支)数量的50%评选;先进党支部按照学院支部数量的三分之一评选。学院党委将组织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支部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确保推荐质量,不搞平衡照顾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后,认真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先进党支部申报表》(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务必1215日(星期下班将申报推荐纸质材料以支部为单位汇总后党政办公室,电子材料汇总后发至gychen@nae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的时间跨度为2年,即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130日,之前之后事迹无需申报。

  4.申报者需为在学院工作满2年的正式党员,参评时在职在岗。2023年以来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

  5.学院党委将予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适当奖励。

  联系人:陈冠宇电话:3421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附件)

 

  中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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