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时考核系统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1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现就开展平时考核季度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部门季度推优要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要把日常工作情况和平时考核系统填报情况作为季度推优的参考依据,将平时考核作为激励担当的重要抓手,高标准、严要求提出季度推优人选。
2.季度推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优秀人选,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确定。
3.推荐名额不高于本部门实际填报平时考核系统人数的20%,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本季度内,因借调、访学等原因暂未填写周报人员,也应纳入季度推优范围。后勤推优范围为年度考核推荐优秀人选范围。
4. 根据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要求,学院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须在本年度内至少获得一次季度优秀。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4月10日16:30前将部门季度推优人选纸质版名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至人事处王已妃同志处(联系电话:3403)。
专此通知。
人事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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