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学院部分规章制度的通知
院字﹝2026﹞16号
2026年05月08日
院内各部门:
为健全学院“5410”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学院2026年第8次党委会(总第78次)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制度:
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师管理工作暂行条例》(院字〔2001〕15号)
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音像资源管理暂行规定》(院字〔2004〕7号)
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23号)
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内停车管理办法》(院字〔2018〕52号)
五、《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建设高水平智库办法(试行)》(院字〔2019〕8号)
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非实体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院字〔2021〕38号)
特此通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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