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通知
国教院教字[2012]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党组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1]22号)要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于2012年下半年举办第二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研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任务和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参观考察,着力提高学前教育管理者科学规范管理学前教育的实际能力。
二、培训研修形式
1.专题课程。邀请教育部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围绕主题作专题报告。
2.分班研讨。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小班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以深化对教育法规、政策、理论及经验的认识。
3.专题论坛。围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论坛,以实现观点碰撞,创新工作思路。
4.大会交流。在分班研讨的基础上,组织介绍各地学前教育改革经验,交流改革发展的新思路。
5.教学考察。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北京市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幼儿园。
三、参加人员
全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学前教育的领导干部。计划规模150人,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四、培训研修时间
2012年11月19日—12月2日,为期2周。11月19日18:00前报到。
五、选派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人厅函[2011]22号文件的精神,拟定培训规划,落实参训学员。
2.所选派的参训学员,学习期间不宜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根据有关规定,学习期间因各种原因请假累计超过计划学习日六分之一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所选派的学员必须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学习。
六、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研修费用
学院有专项经费支持,免收培训费(含住宿、授课、教学管理、教学场地等费用)。每人收取杂费300元(含资料费、文体活动费等)。每人每天交伙食费10元。学习期间电话费、往返交通费自理。相关费用凭我院所开发票回本单位报销。
八、报名方式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落实参训人员,并认真填写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2),于2012年11月1日前统一传真至我院培训部(同时发送到电子信箱bm@naea.edu.cn)
2.请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县(市)教育局,由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所在局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2年11月1日前将此表传真至我院培训部(原件由本人报到时交签到处)。
联 系 人:王雪梅
联系电话:010—69223509
010—69248888转3318
传 真:010—69243185(自动)
电子信箱:bm@naea.edu.cn
邮 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九、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学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带照片)、《学员通讯录登记表》原件(带照片)(附件4),身份证以及1寸彩色照片1张,以便办理学员证。
2.请学员携带本地有特色的典型经验材料或比较突出的经验总结,以备交流。
3.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4.乘车路线:
● 首都机场→学院
① 机场快轨→东直门站转乘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转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② 机场巴士→公主坟乘631路→清源西里站下车
● 火车站→学院
①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转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② 北京西站乘410路→清源西里
③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
● 自驾车来学院
① 沿京开高速公路南行,过收费站后第二个出口(黄村出口)上辅路右转沿清源路直行,在第三个红绿灯路口右转上兴华大街,再在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左转沿清源北路直行即到。
②北京南五环路由兴业路出口上辅路右转,按指示牌沿兴业大街南行即到。
接待联系电话:010-69293838,或69248888-6000
我院网址为:www.naea.edu.cn ,欢迎随时上网查询我院有关培训信息。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doc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