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3年春季培训班招生通知
国教院教字〔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规划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安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于2023年上半年举办第四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和第五十二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地方教育高质量发展上出新招硬招实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教育工作中去;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学习研讨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和督导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切实提高教育干部领导和服务地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综合素养,推动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做到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贡献。
二、研修班时间安排
第四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至3月18日,2月26日18:00前报到;学员对象为县(市、区、旗)教育局长(教委主任,含副职)、直辖市所辖县区教育局职能部门相应级别管理干部(如基教科长、职教科长等)。计划规模90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第五十二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至3月18日,2月26日18:00前报到;学员对象为各地省、地两级督学。计划规模100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选送学员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优先选派近年来未参加过此类班次的学员。
2.所选派的参训学员,学习期间不宜离院参加会议、出国或回单位处理日常工作,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如需请假,须事先由派出单位党委出具请假说明,加盖公章,并征得我院教学工作小组的同意。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七分之一者,不发结业证书。
3.所选派的学员必须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学习。
四、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学院有专项经费支持,免收培训费(含食宿、师资、教学管理、培训资料、教学场地等费用)。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如有京外调研,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六、报名方式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落实参训人选,并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参训人员基本信息按《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报名联系人电子信箱,完成参训学员的网上注册工作。
2.请将本通知和附件转发参训学员,由学员接到提醒网上报名的短信后,于2023年2月17日前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3.请学员整理本地有特色的典型经验材料或比较突出的管理案例,报到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jxb@naea.edu.cn。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甜
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3503
电子邮箱:pxzs@naea.edu.cn。
七、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学员情况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身份证和1张1寸彩色照片。入校时请出示培训通知(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2.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3.乘车路线:
公共交通:乘地铁4号线→清源路站下车A口出;从地铁清源路站A口出来后,向北直行见红绿灯左转,前行约300米即到学院北门。
自驾车:沿京开高速公路南行,至黄村出口上辅路右转沿清源路直行,在第四个红绿灯路口右转前行见红绿灯路口左转,前行即到学院北门。
接待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6000
学院网址为:www.naea.edu.cn,欢迎随时上网查询学院有关培训信息。
附件: 1.名额分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