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全面推进“新双高”建设专题研修班(第4-6期)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2026〕17号
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新双高”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计划举办全面推进“新双高”建设专题研修班(第4-6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题报告:解读“新双高”政策内涵、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围绕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课程改革与岗课赛证融通、双师队伍与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产教融合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职教出海”等方面作专题报告。
现场教学:实地调研地方院校,学习借鉴“新双高”院校办学治校的优秀经验。
分班研讨:根据相关政策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交流研讨“新双高”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统筹谋划、问题解决与工作落实能力。
二、时间、地点、参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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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 |
时间 |
培训地点 |
规模 |
参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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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6月12日—17日 (共6天;12日报到,17日午后返程)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警官培训楼(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
150人 |
“新双高”院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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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
6月22日—27日 (共6天;22日报到,27日午后返程) |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
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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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
7月2日—7日 (共6天;2日报到,7日午后返程)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警官培训楼(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
150人 |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0元/人(含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教学组织管理费等,不含食宿费),报到时统一缴费,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
食宿统一安排,据实结算(第4期和第6期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开具发票;第5期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
以上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报销。
四、参训要求
1.参训学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性疾病,全程脱产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3.完成培训任务,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事宜
1.请各院校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遴选,统一报名;各院校每期选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请及时将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huangli@naea.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以“‘新双高’建设+学校”的形式命名。
3.请及时将本通知及附件发送至参训学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财务咨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李老师:010-69248888转3232(报名咨询)
周老师:010-69248888转3322(财务咨询)
2.食宿咨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10-8398777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010-69248888转8858
附件:报名汇总表 附1.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