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 专题研修班(第12期)招生通知
国教院教字〔202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升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于2026年12月举办“全国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第1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水平实施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准确把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与改革重点任务。
培训主题涵盖“十五五”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品牌建设与文化打造、办学理念凝练、学校治理与领导力提升、人工智能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校本研修、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成果培育等。通过专题报告、分组研讨、学员论坛、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助力中小学校长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 参训人员与时间
主要面向全国中小学骨干校长、书记(含副职),150人。
培训时间:202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共7天。15日下午报到,21日中午返程。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三、选派要求
1.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积极组织。
2.为确保培训效果,学员参训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参训学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性疾病,能全程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四、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含食宿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教学组织管理费):3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双人间入住,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具发票。现场收取费用。
2.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六、报名事宜
1.请各单位落实参训人选,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12月5日之前,将报名汇总表发送到报名邮箱shuangli@naea.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以“中小学校长+单位名称+12期”命名。
2.请学员准备一份“案例”,在报到前提交本校典型案例至jxebjw@naea.edu.cn。案例(文字版)是指关于本校特色教育改革发展的管理案例(成功或失败案例均可),内容包括改革背景、举措、成效和经验总结等(案例选题见附件2)。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进修二部 李爽,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3232
七、报到地点与联系电话:
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18号(佛山皇冠假日酒店)
联系电话:那钧涵老师 13418419555
附件1:报名汇总表 附件1.doc
附件2:案例选题参考 附件2.doc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