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文献是学院图书馆重要的服务资源,为加强馆藏纸质文献资源的流通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借阅对象学院图书馆面向全体学员和教职工开放借阅。
二、 借阅凭证“一卡通”和身份证为学员和教职工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通用证件,无需额外办理借阅证。
三、 借阅范围图书馆阅览室、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公共阅览区的馆藏纸质资源均可借阅。图书馆阅览室馆藏
工具书、线装书、内部资料、报刊、特藏图书等不外借。
四、 借阅权限学员:凡来我院正式报到的参训学员,学习期间可借阅图书为15册。借阅期限截止至结业 前1天。
如结业日期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还书日期应提前一天。教职工:学院教职工,可借阅图书为15册,
借阅期限为60天;离退休人员,可借阅图书为15册,借阅期限为90天。
五、 续借规定借阅期内最多可续借3次,续借期30天(借期满后第二日算起)。
六、 赔偿办法所借图书如有逾期、丢失、损坏等情况,按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图书馆书、刊、报损失赔偿管理办法》处理。
图书档案馆(校史馆)
2022年7月